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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来源:南硕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05 17:01:02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华海路23号椰化苑4栋1单元5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6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HN2026-003

项目名称:东方市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92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8292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家数)家。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5、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0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工程监理(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超过2个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担任2个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提供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②是否担任其他在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函。③2026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含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复印件。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605202606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华海路23号椰化苑4栋1单元502房室 

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华海路23号椰化苑4栋1单元502房室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1614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7

五、 开启

时间:20260616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八、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 东方大道南侧62号

联系人(全称): 刘泽宇

: 0898-25503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南硕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华海路23号椰化苑4栋1单元502房

联系人(全称): 林方安

: 182179202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1821792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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