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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费标准档次调整的公示
关于会费标准档次调整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文件及海南省民政厅的要求,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协会会费标准档次由原五档收费标准调整为四档收费标准,即:会长单位10000元/年、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取消个人会员收费档,协会不再吸收个人会员;截止2025年5月26日已缴纳会费的个人会员保留2025年度会员资格,会费到期后不再接受续费,会员资格自动消失。
特此公示。
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