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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城镇供销社-临高供销综合3#楼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临高供销综合3#楼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22房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SL2026-003;
2.项目名称:临高供销综合3#楼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3892423.70元;
5.最高限价:¥3892423.70元【超出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建设地址:海南省临高县;
7.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8.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标准合格;
11.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⑥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复印件和未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及以上网站的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法人签字且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22房;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文件时必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22房报名(注: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11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 间:2026年0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11房(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hnzfcgxh.com/)。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高县城镇供销社
地 址:临城镇跃进路(临高县城镇供销社)
联系方式:0898-28284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红树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15号龙湖光年11栋3A22房
联系方式:0898-68923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898-6892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