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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
省本级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各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更好提升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现就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自2023年9月1日起,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本省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场外项目”)全部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办理。采购人、代理机构应通过交易系统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开展电子开标和电子评审。
二、系统操作
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预算单位(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按本通知要求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场外项目交易、强制要求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强制要求供应商付费购买电子采购文件或纸质采购文件、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通告等方式责令改正。
(二)省财政厅组织交易系统网络培训,各代理机构可于8月1日之后注册登录培训系统(px.hnzfcgxh.com)观看学习培训录播课程,扫描附件2中二维码加入学习交流群,便于后续业务交流咨询。各代理机构应安排业务经办人认真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流程和参加课程培训,做好设备配置及人员配备等准备工作,保证采购活动顺利开展。
(三)电子开标、电子评审应符合的场所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3。各代理机构开展不见面投标开标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联系交易系统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8546705。
附件:
1.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2.参加培训指南
3.电子化开评标场所设备配置要求
海南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